首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9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9年) 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在内。 本规定所称“三日”、“五日”、“七日”、“十日”、“十五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