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2010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2010年) 第五十六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为残疾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提供方便,在办公、考试场所设置无障碍通道,优先安排考试,提供科目一专用考试机位。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业务办公大厅内设受理岗,对外统一设置“业务受理”窗口标识。实习标志、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式样,应当在车辆管理所业务办公大厅公布。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