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2010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累积记分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回执交申请人。
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资料。收存《身体条件证明》原件,在下一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日期结束后销毁。
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累积记分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回执交申请人。
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资料。收存《身体条件证明》原件,在下一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日期结束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