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1999年) 第四章 考试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1999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考试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值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考试的内容是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和道路驾驶。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