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2016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考场有关系统应当接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统一管理考场、考试设施和考试系统,使用符合标准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不得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管理。
考试系统密码、设置考试业务权限、维护系统参数应当由监督岗的专职考试员负责。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统一管理考场、考试设施和考试系统,使用符合标准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不得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管理。
考试系统密码、设置考试业务权限、维护系统参数应当由监督岗的专职考试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