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2016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考试供给能力进行评估测算,提出考场建设需求,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布建考场。

考场的布局、数量应当满足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对存在考场资源缺口的,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选用社会考场。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县级考场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