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201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考试员分为专职考试员、兼职考试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车辆管理所公安民警中选拔专职考试员。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兼职考试员。专职、兼职考试员数量应当满足考试工作需求。

专职考试员承担考试任务量的比例应当达到50%以上,兼职考试员承担考试任务量的比例应当达到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