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2019年) h)

h) 对乘用车进行查验时,发现车身外部进行了改装但未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不影响运行安全的,以及非注册登记查验时发现乘用车未按规定配备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和/或反光背心的,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申请人(或被委托的经办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和使用规定,并在“备注”栏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