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1993年) 第六条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199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主要负责: 对获得准产证的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抽查; 审查和监督由公安部委托的号牌产品质量检测机构; 监督制作号牌防伪合格标记; 对号牌产品质量实行监督。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