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处分,由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实施,其他处理措施由审批机关实施。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