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三章 建设资金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2017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建设资金 第十四条 办公用房项目的建设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