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201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办公用房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

属于禁止建设办公用房的情形;

建设的必要性不充分;

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不符合建设标准;

其他不得批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