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二章 收留抚养 第十条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收留抚养 第十条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接收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应当按程序办理进入机构手续,并建立档案。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