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2021年) 第六章 支持与监督 第五十四条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2021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支持与监督 第五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建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或其他途径,受理对学校或者教职工违反本规定或者其他法律法规、侵害学生权利的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发现有关人员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