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201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营业部应当严格执行期货公司的出入金管理制度。

期货公司统一管理投资者银期转账出金操作。

营业部投资者通过非银期转账方式出金的,应当符合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相关规定,且投资者的出金需经期货公司总部财务、结算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