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条

第五条 设立期货经纪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有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有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