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保证金退付危机的特别处理程序 第五十八条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保证金退付危机的特别处理程序 第五十八条 特别处理期间,特别处理工作组认为需要对期货经纪公司进行清算的,经股东会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