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八条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八条 期货经纪公司不得以“代表处”、“办事处”等名义变相设立营业部;不得以合资、合作、联营方式设立营业部;不得承包、出租营业部。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