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202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期货公司客户用于程序化交易的技术系统,在接入期货公司交易信息系统前,应当由期货公司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

期货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前款要求的测试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