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期货公司或者任职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