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期货公司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