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期货公司设立、变更、解散、破产、被撤销期货业务许可或者其营业部设立、变更、终止的,期货公司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者媒体上公告。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