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公司治理 第四十五条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十五条 第三章 公司治理 第四十五条 期货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于股票、投资基金、债券等金融类资产,与业务相关的股权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但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禁止的业务。 引用法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3)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