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保障基金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 期货交易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保障基金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 使用保障基金前,中国证监会和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期货公司核实交易者保证金权益及损失,积极清理资产并变现处置,应当先以自有资金和变现资产弥补保证金缺口。不足弥补或者情况危急的,方能决定使用保障基金。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