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应当在当日收市后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

期货经纪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应当将结算结果及时通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