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 第四章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第三十条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第三十条 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经纪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中国证监会的工作人员; 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 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