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会员理事不足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
理事会认为必要;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会员大会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或其他通讯方式召开。
会员理事不足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
理事会认为必要;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会员大会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或其他通讯方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