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基本业务规则 第七十二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七十二条 第五章 基本业务规则 第七十二条 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高于以下标准中的较低值: 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80%; 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