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职权;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决定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