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三十九条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章 期刊的出版 第三十九条 期刊出版单位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必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统一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并遵守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引用法条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5)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