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申请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有3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5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专职从事有机食品认证的技术人员;
具备从事有机食品认证活动所需的资金、设施、固定工作场所及其他有关的工作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有3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5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专职从事有机食品认证的技术人员;
具备从事有机食品认证活动所需的资金、设施、固定工作场所及其他有关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