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已获认证的有机食品不符合有机食品认证时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由原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视情况暂扣或撤销有机食品认证证书。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