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罚则 第五十四条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罚则 第五十四条 认证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未及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