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 4、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 第二十一条 4、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第二十一条 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 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 讯问人没有签名的; 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诉讼权利内容的。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