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

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书面证言;

询问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