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五章 结案 第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2007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结案 第四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结对外委托: 无法获取必要材料的; 申请人不配合的: 当事人撤诉或调解结案的; 其它情况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的。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