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2019年)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201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司法救助委员会根据工作实际,实行例会制度。必要时,经主任委员提议可临时召开。 司法救助委员会开会应当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