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年) 第五十九条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