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年) 四、 父母子女关系 第六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年) 第六十条 四、 父母子女关系 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