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29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299、 299、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有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中,被执行人的财产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顺序清偿,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按照比例分配。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298、 目录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