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8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87、 87、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规定,诉讼文书交有关单位转交的,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86、 目录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