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三、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第五十三条 三、 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