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第四百一十五条

第四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有明显错误的再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