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2017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2017年)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