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章 回避 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二章 回避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和本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回避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