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四百七十七条

第四百七十七条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也可以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