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四百七十四条

第四百七十四条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