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四百六十五条

第四百六十五条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要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