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审查受理与庭前准备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三)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审查受理与庭前准备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三) 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