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四百二十一条

第四百二十一条 对下级人民法院报送的停止执行死刑的调查结果和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原作出核准死刑判决、裁定的合议庭负责审查,必要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